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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法进我校 职工皆受益 ——万州地税“走出去”服务纳税人“税法进高校”重庆三峡学院专场
2018-03-16 10:54  

税法进我校 职工皆受益

——万州地税“走出去”服务纳税人“税法进高校”重庆三峡学院专场

3月15日,万州地税“走出去”服务纳税人“税法进高校”暨税法讲座活动三峡学院专场,在我校综合教学楼二楼连廊会议厅成功举办。万州区地税局副局长兰文、纳税服务中心主任张琴、重点税源管理所副所长黄芳、税收征管科梁玉胜及部分职工代表,我校副校长谭明术、计财处副处长林雅军、各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及计财处全体职工,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活动。

谭明术副校长对万州区地税局一行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,对万州区地税“送税法进校园”表示感谢,并督促我校职工代表专心听讲,认真学习税法知识,以便活动结束后能将所学税法知识与部门其他职工积极分享,弥补税法及税收政策盲点。

兰文副局长以精准的数据介绍了万州区地税局基本情况及我校2014年以来的个税征收情况,并阐明了此次活动的意义和目的。

随后,税务专家梁玉胜主要从年终奖计税、临界点选择的纳税筹划、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计税、减免税政策等方面,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。

接着,税务软件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和演示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个人如何利用支付宝进行申报。

最后,在现场互动环节,梁玉胜分别就我校职工代表提出的“如何利用好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”、“外来人员劳务费可否由个人自行申报”、“科研项目劳务费如何计税”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。他表示,我校教职工的部分奖励(如科研奖励)可放到年终与一次性奖金一起发放并计税较为划算;外聘人员劳务费既可由个人申报(需自行到国税开具劳务发票),也可由学校代扣代缴;科研项目不管资金来源渠道(纵向、横向都是学校的科研收入),发放给校内教职工的劳务费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税(发给校外人员可适用劳务报酬所得计税)。

通过此次活动,大家对个税的责任与义务有了全方位的了解,对税收政策和税法知识有了更深入的把握,这将有利于大家自觉依法纳税和合理避税。

计财处

2018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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